联系电话:138-2439-4837

您所在的位置: 深圳民商律师网 >新闻中心

律师介绍

戴伟敏律师 戴伟敏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专攻民商法,师从法学家冯果、孟勤国教授。2012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专注承办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代理过的金融纠纷、贸易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房产纠纷等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近三百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戴伟敏律师

手机号码:13824394837

执业证号:14403201410064002

执业律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17楼

新闻中心

【法院动态】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一些法院个别上网裁判文书存在低级错误等问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切实提升上网裁判文书质量。
  通知指出,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载体,是明确当事人法律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的集中体现。个别法院个别裁判文书存在明显低级错误,反映出个别法官工作作风不严谨、工作态度不扎实、职业能力有欠缺,也集中反映出有些法院裁判文书审核把关机制不健全、文书上网管理制度有疏漏、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个别裁判文书质量不高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裁判文书各种错误反复发生。
  通知要求,要大力推广裁判文书智能纠错软件的安装和应用。要借力科技手段,普及安装文书智能纠错软件,将智能纠错与人工审核有机结合,作为文书制发、上网公开流程的重点环节。要按照智慧法院建设要求,全面强化信息技术在办案和审判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裁判文书智能辅助生成、文书智能纠错等软件的作用,从源头发现问题,有效辅助法官及时发现和纠正文书低级错误。各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组织、指导辖区法院全体法官,充分依托文书纠错等技术软件,对承办的已上网裁判文书进行全面筛查,对筛查中发现问题的裁判文书,要及时纠错整改,消除隐患。
  通知强调,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完善裁判文书质量管控长效机制。案件承办法官是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应明确其所在审判团队、所在部门和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做到权责归位,有效强化法院内部监督。各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加强常态化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工作,一经发现存在多处瑕疵和低级错误的文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协同监察部门严肃处理问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裁判文书质量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规章制度,优化办案和文书公开工作平台,填补办案和管理漏洞,完善文书起草、审核、签发、印刷、用印、送达、上网公开等各环节校核工作的责任制,不断提升法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组织开展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活动。该负责人强调,全国各级法院要积极参与“全国法院2017年度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有序推进优秀文书评选工作,树立正面典型,营造制作精品裁判文书的良好氛围;要扎实做好2018年度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从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证据分析和事实认定、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裁判主文和实体处理等方面,认真查找裁判文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评查结果运用,切实提升裁判文书质量。(记者 罗书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82439483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17楼

© 深圳民商律师网(戴伟敏).粤ICP备1707189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485号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