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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伟敏律师 戴伟敏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专攻民商法,师从法学家冯果、孟勤国教授。2012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专注承办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代理过的金融纠纷、贸易纠纷、股权纠纷、合伙纠纷、房产纠纷等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近三百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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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戴伟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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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诉讼程序】执行难破解之策(五)

以执行联动机制为基础

执行难的成因复杂,有些是人民法院能够解决的,但更多的制约因素是人民法院很难解决的,要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形成内外联动的强大合力。

第一,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去年6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国办于去年9月印发该《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意见》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大幅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建设目标,40多家中央单位共同参与,有力推动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形成。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强调,解决执行难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格局。

第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体系。联合惩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推进,任何一个方面有“短板”就会出现“木桶效应”,影响联合惩戒机制整体效果的发挥。去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国家发改委牵头与中央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共推出了8大类55项惩戒措施,涉及30多个重点领域。上述两办《意见》规定了11类100多项惩戒措施,涉及出行、旅游、投资、置业、消费、金融、网络等经济生活方方面面,还包括限制担任公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大格局。目前,各联合惩戒单位正加快完成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系统的网络对接,将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对比、自动监督,并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

第三,加大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执行难的第一大难题是查人找物难,查不到财产、找不到人,执行就无从谈起。按照传统查人找物的做法,执行人员需要在银行、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间来回奔波,一个承办人一天也就走一两家银行,如果需要出差,则好几天才能完成一项执行工作。相对于现代社会便捷的财产流通,传统的查找财产方式,无异于大海捞针。最高人民法院开发建设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已经与3400多家银行(除200多家农村信用社因为信息化建设原因未对接),以及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实现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开户行信息、存款信息、车辆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渔船信息、船舶信息、企业法人基本登记信息和企业的对外投资信息、证券信息、银行卡消费记录信息、财付通账户存款信息、支付宝账户财产信息、京东金融平台的财产信息等14类16项信息,基本实现了对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实现了执行模式由传统向现代化的根本转变,有效破解了查人找物难题。

第四,加强政法各部门之间合作。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5年6月行动结束时,人民法院实际判处此类犯罪共计807案864人。同时,各地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用好用足司法拘留措施。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30分》《今日说法》等品牌栏目对专项行动连续报道,营造出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社会反响强烈。江苏、浙江、甘肃、黑龙江等地高级法院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出台规定或会议纪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配合协调;北京、上海市高级法院均与当地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建立司法拘留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在督促被拘留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上述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形成了解决执行难的强大社会合力,为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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